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beplay体育官网入口普查区工作方案
2010-10-15 宣传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要求,2010年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天津市已下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津政发[2009]43号),人口普查工作已经全面开展。

    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主要调查学院有住所学生、教职工、劳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根据天津学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本普查区人口普查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人口普查工作办公室。
    组  长:曹连东
    副组长:白  亮、盛佳伟、何国钧
    成  员:学院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基建后勤处、宣传部及各系部负责人

2.普查工作组下设学生人口普查组及非学生人口普查组。
    学生组
    组  长:盛佳伟
    成  员:张飞鹏  何红升  冯海燕  胡洪强

    非学生组
    组  长:何国钧
    成  员:董朋山  范小宇  梁  爽  毕伟大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做好学院在职教职工及劳务人员的信息提供及核对。

    教务处:负责提供学生信息(准确无误的学籍表)。

    学生处:负责做好学生普查登记工作。

    保卫保密处:负责配合上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公安部门做好户口整顿与摸底工作;做好户口在校师生员工的户口信息核查工作;负责做好家属区居民普查登记工作;指导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做好所属劳务人员的普查登记,做好流动人口摸底登记等工作。

    基建后勤处:负责核查学院普查区内各楼宇位置、建筑物信息和出租房屋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做好所属劳务人员普查登记等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所属劳务人员普查登记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有效传达普查知识、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等情况。

3.做好工作人员培训。10月15日,汇总普查员及指导员名单。根据天津市人口普查工作要求,做好人口普查相关知识培训,明确普查对象、内容、普查登记、数据汇总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4.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人口普查阶段

1.普查区划分。学生以系为单位,每系按性别划分为两个普查区,每五人为一户,户主随机;所有教职工为一普查区,每五人为一户,户主随机;全院共分为十七个普查区,每个普查区配一名普查员,每四个普查区配一名普查指导员(由参加天津教委及宝坻区人口普查培训人员承担)。

2.工作职责。学生组根据教务处所提供的学生学籍信息制作户主名册。每个系学生按性别分为两个普查区,每个区按照长表抽样要求,抽出10%填写长表,其余人员填写短表。非学生组根据学院办公室提供的教职工名单及劳务人员名单制作户主名册。按照长表抽样要求,抽出10%填写长表,其余人员填写短表。非学生、教职工、劳务人员,由保卫处根据流动人口登记表,制作名册。

3.时间安排。10月16日前,对普查员培训;10月17~27日,编写户主姓名底册(入户摸底);10月28~31日,完成长表抽样;11月1日~10日,填写长短表(入户登记);11月11~15日,各相关部门复查;11月16~20日,汇总学生及非学生人口普查组;11月21~25日,非专项编码。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